小微企业利好消息:国家税务总局发文扩大小微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年应纳税所得额5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从2017年1月1日起,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即按应纳税所得额的10缴纳企业所得税。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doc